10月中,秋涼。新竹的風每吹一陣,冬的腳步就更逼近些。這晚,皮皮爸難得早些回家,飯後,貝蒂提議全家到外頭散步,因為到了冬天,要夜裡出門就不容易了。

    「妮妮穿鞋鞋,散步囉!」
    女兒聽到「散步」立刻兩眼發亮,急忙自己打開鞋櫃,拿出Mary-Jane鞋,坐在地上自己穿好。
    「出去!出去!」妮子嚷嚷。
 
    夜涼如水,秋風陣陣吹在臉上好舒服,我們仨手牽手並排走在社區的小巷,夜裡的巷子靜了,只有明亮的路燈陪著我們。我想起小時候常常飯後跟爸爸到社區巷子散步,還習慣繞到巷子底的雜貨店買五塊錢的糖果,幾曾何時,牽著爸爸的小手現在有了守護自己女兒的力道,而凌亂的雜貨店也變成明亮的7-11。

    到了SEVEN一定要的,就是養樂多,皮皮牽著女兒走到冰品區,妮妮就熟門熟路拿去結帳,臨走前,因為妮妮吵著要糖果,我們又選了魚肝油糖果,結果,證明是浪費錢,踢芬妮只愛拿在手上把玩。
    走出SEVEN,皮皮突然說:「順便去漫畫店看看好了。」
    「好呀。」貝蒂回答,反正也不遠。

    到了漫畫店,因為偶爾帶妮妮一起來挑書,女兒立刻把這裡當成遊戲室,爬樓梯、這裡摸書、那兒抽一本,還學店裡看書的大哥哥,爬上椅子就有模有樣翻起書來。看漫畫長大的爸爸媽媽,大概也會養出個愛看漫畫的女兒吧,踢芬妮以後大概很難想像,爸媽的年代看漫畫其實是個禁忌的嗜好。

    「豬豬!」妮妮會站在某個大哥哥旁邊,偷偷指著他說。
    「是大哥哥。」不好意思讓大哥哥升級為「叔叔」的媽咪糾正。
    「大哥哥。」
    「對。」
    而其實看漫畫的大男孩,根本就沒抬起臉來給女兒一個微笑,青少年是活在自己世界的族群,我瞭解。

    接著,女兒會在店裡開始跟爹地媽咪玩捉迷藏,在書架間鑽來鑽去,偶爾回頭看看爹娘有沒有緊緊跟在身後。皮皮貝蒂很有默契地一人選書、一人顧小孩,然後爸爸挑好漫畫、媽媽挑好小說、女兒銀鈴般的笑聲一遍又一遍迴蕩。
    「挑好了嗎?」
    「ok,可以回家囉。」
    「妹妹?」爹娘同聲喚著女兒。
    這時的踢芬妮,正拿著不知哪兒抽出來的少女漫畫,躲在書架後,開心玩著躲貓貓。
    「回家囉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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