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陣子天下雜誌出了一期專題:迎接宅世代,百萬宅男宅女的新消費革命

「宅時代的主角多集中在四十歲以下受Web2.0薰陶的一群世代,包括人數至少百萬以上的青壯年、青少年及小孩。他們可能就在你的周圍,你的同事、7-ELEVEN店員、甚至總機小姐。他們習慣與自己獨處,但需要MSN或電郵與人互動、喜歡以iPod或遊戲機打發時間,或是每天固定瀏覽社群網站或接收第一手訊息的習慣。」

    這裡把宅男宅女與重度網路使用者劃上等號,過去馬森就曾經提出20世紀末「繭居族」的社會趨勢觀察,那時候還沒有網路,所以繭居族是封閉的生活形態,隨著網路的無遠弗屆,過去的繭居族今日成了宅族了。

    「老公,我宅嗎?」貝蒂問。
    皮皮想了一下,「宅!」語氣十分肯定。

    宅族們「…購物方式、生活習慣、人生價值都明顯與一般族群不同。他們的人生態度趨向享樂、獨立生活,比常人更強調獨特性;而他們對公共事務也有較明顯的熱忱。他們曾經網購的比例接近四成,一般人不到兩成。 以網路購物行為為例,宅族正改變大眾的習慣。」

    這是天下的宅族定義,雖然十分籠統,但貝蒂承認除了對公共事物沒有熱忱外,其他特質都具備,隨著網路時代進展到web2.0,宅生活更是越加如魚得水,老公沒意見日子倒也相安無事,可是家裡還有個2歲的多的小小孩呢?

    踢芬妮的白天,面對傳統婦女型的保母,她不是在廚房裡忙中晚餐,就是坐在客廳挑菜聽音樂看電視,還有許多鄰居媽媽來閒話家常;踢芬妮的晚上,則與宅媽和勉強算5成的宅爸混在一起,我們不是在電腦桌前,就是在電視機前。當然,只要女兒開口表示意見,爹娘會隨時放下眼前的事物,或者幫她熱飯、裝黑麥汁、撥糖果,或者一起「兔子跳跳跳」,或者由坐在一旁的女兒拿著圖片書發問:「這什摩?」爹娘回答蝴蝶蛋糕蘿蔔。

    前晚,女兒指著書本告訴媽咪:「欣牛!」
    那是前一天媽媽重複告訴她好多次的「犀牛」。
    「哇,妮妮怎麼這麼棒?」
    妳永遠無法預料孩子會什麼時候讓妳驚奇。
    「欣牛!」女兒露出招牌兩朵小酒窩。

    凱特家書房裡常有的畫面是,媽媽正上網看女兒的秋裝或爸爸在網路遊戲裡拿特武炫耀,女兒用一旁的電腦看YOYO的哥哥姊姊唱歌跳舞。書房離餐桌很近,踢芬妮可以隨時爬站在餐椅看看桌上有什麼好吃的,通常爹娘會將晚餐事先留一小碗,讓女兒餓了想吃就自己爬上桌用手抓著吃。(湯匙和小碗是吃正餐時的配備,或說玩具也行,點心時間只要女兒肯吃就好,怎麼吃不重要)

    說到底,宅媽怎麼養女,是個時間分配的問題。

    宅,是屬於個人私領域的特質;養女,卻要將重心放在女兒身上。能花多少時間專心上網、讀一本書,雖然沒用碼錶計時,但肯定不能超過專心和女兒相處的時間。平常日如此,到了週末假日,甚至必須關掉電腦、電視,走到城市裡看人來人往店頭鬧熱,走到公園山間去讓女兒接近自然的花花草草、流水游魚。

    以後,我們還要一起上超級市場選菜、決定餐桌上的菜色;還要一起去表演殿堂看兒童劇、甚至參加YOYO演唱會。

    宅媽怎麼養女?就是和女兒一起,學習品味不怎麼宅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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